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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二——皮亚杰VS柯尔伯格理论(重庆天海教育)

作者:cyz139960发布日期:2020-03-24 浏览量:

科目二——皮亚杰VS柯尔伯格理论(重庆天海教育)
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理论
1、自我中心阶段(无律期2-5岁):不受外在的约束,只按照自己的意愿执行。
表现:我想怎样就怎样。
2、权威阶段(他律期5-8岁):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。
表现:你让我怎样我就怎样。
3、可逆阶段(自律期8-10岁):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,认为规则可改变。
表现:你要我遵守,你也得遵守。
4、公正阶段(10-12岁):按良心办事、公正、平等、有同情心。
表现:这个小偷很可怜,因为他家里很穷,孩子都三天没吃饭了。
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
(一)前习俗道德水平(0-9岁)
第一阶段:——看行为后果
惩罚与服从取向阶段,受到惩罚的行为是坏的,免受惩罚的行为是好的。
表现:要听妈妈的话,不然会被打屁股。
第二阶段:——看利益满足
相对功利取向阶段,符合自己利益的行为是好的,不符合的行为是坏的。
表现:妈妈给我买玩具妈妈就是好妈妈

(二)习俗道德水平(10-20岁)
第三阶段(好孩子阶段):——做好人
寻求认可定向阶段,凡是社会大众认可的,就是对的;没有得到认可的,就是错的。
——孔融让梨
第四阶段:遵守法律法规
遵守法规和秩序定向阶段,遵守规则的行为就是好的,不遵守的就是坏的。
表现:遵守学校规章制度

(三)后习俗道德水平(20岁以上)
第五阶段:规则可改变
社会契约取向阶段,法律与道德规范是大家共同约定的,也是可以改变的。
表现:修订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第六阶段:良心办事
普遍伦理取向阶段。自己选择,人类道义高于一切。
表现:海因茨救妻子没有错,生命最重要